#92   交換條件

研究員   不特定方法   發表

經過兩年的努力和三輪漫長的審稿程序,期刊編輯告訴我,論文終於獲選了。然而,編輯提出的條件是,我必須再修改一個部分:參考文獻。他要求我再從近期發表於該家期刊的文章中挑選五篇作為引用資料。對方認為一篇優秀且意義重大的論文也會對所投稿的期刊進行論述,因而提出這個要求。我該怎麼做?

A.  我不會順應編輯的要求增加參考文獻。如果那些文章與我的論述有關,我早就這麼做了。

B.  我順應編輯的要求,在參考資料中新增了該期刊的幾篇文章,這麼一來,我的論文一共有七筆參考文獻。畢竟,優秀的科學家總是超越編輯的期望。

C.  我做出讓步,部分程度上滿足了編輯的要求,在論文中只引述該家期刊的三篇文章。

D.  我向期刊出版商提交正式投訴,因為這種要求有失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