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   共享好處

博士候選人   不特定方法   發表

我是一名博士生,正與另一名博士生一起從事研究。依照協議,這項研究計畫產出的頭兩篇論文將由我們兩人共同掛名第一作者。我們對第一篇論文所投注的心力不相上下,而我目前正在撰寫下一篇論文。我比他更瞭解第二篇論文的主題,因此最終完成了大部分的工作。然而,指導教授堅持我應該與他共同掛名第一作者。我起初同意,但後來想想覺得並不公平。我該怎麼做?

A.  我向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投訴。

B.  我沒有提出任何抗議。我已經(共同)掛名了兩篇論文的第一作者,應該對這樣的結果感到滿足。

C.  我不支持這個決定,但這沒有不公平。無論如何,這件事與研究倫理沒有太大的關係。

D.  這並不公平,但要是提出抗議,結果不會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