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員 不特定方法 不特定階段
在國際會議上,一位來自上海前 25 名大學之一的知名研究經理就研究倫理的重要性發表演講。會議議程包含一份簡歷,可知演講者為 1000 多篇學術論文的共同作者,並曾經指導 100 多位博士生。作為觀眾,我想知道自己是否有可能像他一樣,成為 1000 多篇論文的合著者(根據溫哥華的學術研究準則,研究人員必須做出「實質性貢獻」,才可掛名研究作者)、以及指導 100 多位博士生。另外,我也想知道學者是否應該以如此競爭性的方式自我介紹。我該怎麼做?
A. 講座一結束,我就走到台前,感謝演講者精彩的演說,並請教他,這種工作風格是否符合研究倫理?
B. 我並未在全體會議上提出疑問,而是等待分組討論的議程到來,屆時將有更多時間可深入討論這些問題。
C. 我並未提出疑問,而是決定寫一篇論文,探討學界是否有可能就學者合理聲稱的合著論文數目及指導的博士生人數制定上限。
D. 在下一次國際會議的準備期間,我建議主辦單位調整學術演講者自我介紹的方式,著重於涉及社會相關性與合作研究的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