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員
不特定方法
不特定階段
在國際會議上,一位來自上海前 25 名大學之一的知名研究經理就研究倫理的重要性發表演講。會議議程包含一份簡歷,可知演講者為 1000 多篇學術論文的共同作者,並曾經指導 100 多位博士生。作為觀眾,我想知道自己是否有可能像他一樣,成為 1000 多篇論文的合著者(根據溫哥華的學術研究準則,研究人員必須做出「實質性貢獻」,才可掛名研究作者)、以及指導 100 多位博士生。另外,我也想知道學者是否應該以如此競爭性的方式自我介紹。我該怎麼做?